立委憂金字塔型訴訟改革 限縮人民上訴權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今天質疑,司法院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卻將「許可上訴制」偷渡其中,曲解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這恐限制人民上訴權,賦予法官選案權。
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是將訴訟資源儘量分配於訴訟最基層的第一審,至於終審法院則只專注於法律爭議的處理及法律見解的統一,形成底寬上尖的資源分布,形似金字塔。
行政院會3月24日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根據行政院資料,司法院指出,修法是為落實民國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的金字塔型訴訟結構」的結論,提升第三審審判效能,充分發揮統一法律見解功能,兼顧糾正原審判決違法機能,擬以「嚴格法律審兼許可上訴制」為中心,建構妥速有效率及嚴謹有公義的上訴制度。
對此,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蔡易餘、許智傑今天召開記者會,認為司法院版草案雖以改革金字塔訴訟制度的為名,但卻曲解司改國是會議的目標,偷渡「許可上訴制」於其中,這將讓法官可以恣意決定要不要受理民眾的上訴案件,形同賦予法官選案權,取代人民的訴訟權。
高嘉瑜說,如果最後採嚴格的許可上訴制,可以想見最高法院為了減少上訴的案件量,將極易駁回上訴請求。
蔡易餘指出,社會越來越進步,人民對於行使訴訟權的觀念已和過去不同,法院案件會越來越多,因此如何增加法官能量及避免審判核心之外的不必要行政工作,減少法官負擔,是值得大家思考的事情。
蔡易餘接著表示,不該透過許可上訴制,剝奪人民的訴訟權,這樣的改革對人民不公平,不該本末倒置,希望司法院重新思考方向,要以人民訴訟權做為最核心的價值。
許智傑說,肯認司法院提出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的立意良善,但如果在沒有堅強事實審的前提下,就推出金字塔上訴草案,進而限縮上訴門檻,將有可能製造更多冤錯案。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法務部科長李思達說,根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有沒有包含許可上訴制,這還要再探討,而在許可上訴制及嚴格法律審的前提,是要建立堅實事實審,還要有相關配套措施,包括律師強制代理、訴訟扶助等。
李思達也指出,司法院有最高院、憲法法庭,應該要先釐清兩者的定位和職權,希望維持最高院統一解釋法律的功能,確保人民訴訟權,法務部也認為要廣徵學者專家建議、凝聚社會共識,不宜冒進。(編輯:蘇龍麒)1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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