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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公司詐領車輛汰舊補助 監察院促交通部檢討

2022/4/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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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桃園客運公司105年度向公路總局申請汰舊換新購車,詐領1200萬元補助款。監察院要求交通部、桃園市政府確實檢討改善補助相關的審核機制,並依法追繳補助款。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表示,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有關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在105年至106年間購買10輛普通大客車、75輛低底盤大客車,卻以填載不實購車價格的購車契約,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汰舊換新購車補助,共詐領補助款新台幣1200萬餘元。

經調查發現,對於換新車輛價格審核方法及程序等相關補助規範付之闕如,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議1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葉宜津所提調查報告,要求交通部、桃園市政府督促所屬,針對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範通盤檢討改善。

監察院也要求,交通部、桃園市政府宜參酌歷次申請補助車輛資料及當時市場行情,建置車輛合理價格審核機制,供審核人員遵循,以及未來汰舊換新車輛補助的參考指標。

監委指出,公路總局及桃園市政府撤銷桃園客運公司105年度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款部分,應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等相關規定,在機關會計帳中揭露,並參考相關行政法令,向義務人執行追繳補助款。

監委表示,除衡酌桃園市客運服務品質外,也應注意追繳補助款請求權消滅時效規定,避免超過時效,嚴重影響國家資源效率配置及侵蝕國家財政。(編輯:林興盟)1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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