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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4季住宅價格指數 桃高南中4都漲幅大

2022/3/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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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1日電)內政部今天發布110年第4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為117.50,與110年第3季比較上升2.32%,較109年同季上升8.62%;在預期通膨及預售屋市場價格上漲因素影響下,推升住宅價格指數持續上升。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110年第4季6都住宅價格指數,以桃園市、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較110年第3季上升幅度較大,分別為3.26%、3.06%、2.89%、2.70%;新北市及台北市則上升1.62%及0.90%。

其中,主要交易區域仍位於新開發或具重大投資建設的地區,桃園市主要集中在中正藝文特區、八德區及桃園高鐵特區;高雄市為鼓山區的高雄美術館特區、凹子底(農16)區段徵收區、楠梓區、新興區及前金區。

台南市則為永康區、東區、中西區及安平區五期重劃區;台中市則集中於西屯區逢甲商圈、捷運綠線四維國小站至文心中清站沿線、東區以及南區。

內政部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初步統計,110年第4季經濟成長率為4.86%,仍維持成長情況;整體貨幣金融維持寬鬆環境,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雖由歷史低點微升,但仍維持在1.355%相對較低水準,投入房市資金持續增加;在預期通膨及預售屋市場價格上漲因素影響下,推升住宅價格指數持續上升。

另外,內政部也發布110年第4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37.83%,較110年第3季上升0.93%,較109年第4季上升1.02%,變動幅度穩定,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46倍,較110年第3季上升0.22,較109年同季上升0.26。

內政部說,房貸負擔率簡單來說,就是房貸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統計上以設定中位數所得的家庭,在購貸市場中位數房價房屋時,計算其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可支配所得金額的比率。一般而言,房貸負擔率如果在3成以內,代表可「合理」負擔房價,但負擔率越高,則代表家庭可以負擔房價的能力越低。

內政部表示,110年第4季中位數房價雖較110年第3季上升2.50%,五大銀行購屋貸款利率於12月也略升至1.355%,支付房貸金額增加,但因為中位數家庭可支配所得同時也上升0.04%,使得全國房貸負擔率較110年第3季微幅上升0.93%。

6都中,台北市及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5.09%及50.02%,較110年第3季上升1.74%及1.56%,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台中市43.50%,較110年第3季上升2.40%,屬於「偏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5.99%、34.07%及31.76%,較110年第3季上升2.88%、2.85%及0.68%,屬「略低」等級。

內政部說,其中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由「偏低」下降至「過低」等級,其餘5都維持不變。

其他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內政部表示,購屋貸款是長期支出負擔,雖然目前房貸利率處於較低水準,但中央銀行已說明今年貨幣政策將朝緊縮方向調整,並在3月18日起升息0.25個百分點,民眾在購屋時須更審慎評估未來貸款負擔。(編輯:林興盟)1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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