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增額錄取遭質疑 考選部:滿足實際用人需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7日電)高普考遭質疑年年增額錄取,有公平性問題。考選部今天表示,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是為滿足實際用人需求,避免機關因部分錄取但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影響推動公共事務與對民眾的服務。
有民眾今天透過自由時報投書指出,高普考年年增額錄取,標準不一,有公平性問題。
考選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解釋,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為正額錄取與增額錄取,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的考試,應依用人機關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依序分配訓練。
同時,考選部說,得視考試成績增列增額錄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配完畢後,由分發機關或申請舉辦考試機關配合用人機關任用需要,依考試成績定期依序分配訓練。
對於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機制,考選部表示,制度自民國84年實施迄今,目的是為滿足用人機關實際用人需求,若公務人員考試僅依照機關年度任用缺額需求僅錄取正額錄取人員,即使精準的估算,往往會因為不可歸責事由影響用人。
考選部說,如高普考試重榜錄取,或錄取人員於放榜後有服兵役、進修碩博士、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等不可歸責事由,錄取者若無法立即接受分發,均可以提出申請保留正額錄取資格,造成報缺的用人機關無人可用,影響公共事務的推動與對民眾的服務。
為維護國考的公平公正與公開,考選部強調,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提報與決定程序、名額計算方式,與正額錄取名額比例限制,訂有嚴謹的標準規範,須由分發機關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並轉陳報考試院會議,最後再由該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依法決定。
考選部指出,上述包括提報與決定程序、名額計算方式,與正額錄取名額的比例限制,均有相當嚴謹的標準規範,詳細規定可參閱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未來有關增額比例限制問題,將視用人機關需求滾動式檢討。(編輯:康世人)11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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