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億海空戰力提升特別條例草案 拚23日三讀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王承中台北22日電)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對於採購項目、是否採限制性招標等5條保留條文等,在場立委討論後無共識,繼續保留,全案擬於23日立法院會處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10月6日初審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然而,攸關8項採購項目、5年新台幣2400億元經費等5條關鍵條文,在場立委討論後無共識,因此保留。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0月22日舉行朝野黨團協商,保留條文仍未取得共識;因此,游錫堃今天召集協商,討論保留條文。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的基本立場為要提升海空戰力、重視國防自主,但這一切要注意財政紀律問題,也要在程序中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減少弊案發生的可能性。
此外,國民黨團針對保留條文提出修正動議,認為條例名稱應改為陸海空戰力提升採購計畫特別條例草案,並將行政院版所提,要採購岸置反艦飛彈系統等8項目,改為採購魚叉岸防飛彈等12項項目;另外,也把行政院版條文中,規定得採限制性招標等條文刪除,改為應依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規定辦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恐有違憲之虞,因為這把原本編列在中央政府總預算的科目,挪過來特別條例中,把特別條例原本想採購的項目,放入總預算裡,這違反釋字第391號解釋,造成責任政治無法落實。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說,特別條例有落日條款,設在2026年底,但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中,有很多採購項目是要到2030年才會完成,這就會超過條例規定的施行期間。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大家應要注意採限制性招標後,該如何進行有效監督,例如設計警示機制等。
國防部長邱國正說,條例名稱寫的海空戰力,這邊講的不是軍種,而是制空、制海,如果把陸軍加進去,可能會造成誤會;對於預算編列,一定會按照財政紀律,國防部嚴陣以待,也一定會尊重法規,不讓舞弊情事發生。
全案歷經150分鐘左右的討論,朝野立委就原有的5條保留條文,加上條例名稱,無法取得共識,因此繼續保留,全案擬於23日立法院會進行處理。(編輯:蘇志宗)11011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