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設雙語國家發展中心 國發會:不與民爭利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發會表示,成立行政法人專責推動雙語政策,不會取代行政機關,也不與民爭利,而是要與民間合作,補足民間機構無法服務的區域。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會後記者會轉述,蘇貞昌說,為提升國民英語力,增進國家整體競爭力,希望藉由雙語國家發展中心的設置,結合各部會資源,同時導入民間活力與創意,專責推動,共同培育雙語專業人才。
國發會綜合規劃處長張惠娟表示,將以「教、考、訓、用」4項原則推動各項雙語措施。包括加速推動高等教育雙語化,高中以下則以均衡完善方式,打造雙語化條件,「108課綱不會被動、原來課程資源也不會被排擠」。
張惠娟說,「數位學習」是推動雙語政策重要助力,能將教學資源延伸到偏鄉,減少偏鄉落差;也能透過數位學習與國際合作,交流師資、課程。教育部也會透過公私協力開發更多課程模組,讓教師使用。
張惠娟表示,目前坊間的英語檢測收費都較貴,希望透過英檢能量擴充,國內開發的「全民英檢」以更平價、便利方式,讓民眾參加英語考試,盼全民英檢取得更多國際、大學認證。
張惠娟說,提升公務人員英語力部分,會先以處理國際業務的公務員為優先標的,透過選訓方式提升能力;新任公務員部分,考試院正在研議針對中高階、涉外類組考試,要提高英語分數占比。
張惠娟表示,成立行政法人專責推動雙語政策,希望透過法律依據,讓行政法人有固定預算、各階段進展能依規劃執行;不會取代國發會、教育部、考試院等機關原本相關的業務,甚至還可支持、提升部會力道。
張惠娟指出,行政法人不會因為人事更迭影響推動、不與民爭利,因為是要與民間機構合作,引進更多民間創意,還可以補足民間機構無法服務的區域。
草案明定,雙語國家發展中心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經費來源為政府核撥及捐助;並設董事長、執行長各1人,置董事9人至11人、監事3人,都是由國發會遴選後提請行政院長聘任。
蘇貞昌說,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發會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完成立法程序。(編輯:郭無患)1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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