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仲介費如未納入交易總價 內政部:無須申報

2021/8/26 19:5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6日電)不動產仲介業者反映,實價登錄要求仲介業者必須全面申報仲介費用,恐影響執業。內政部今天表示,只有在交易總價內含仲介費、裝潢等費用時,才應一併申報註明仲介費用,否則無須申報。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眾買賣房屋的交易總價,主要包括房屋土地及車位的價格,但實務上可能會有一些特殊交易情形,例如會將裝潢家電費、仲介費、土地增值稅等「內含」在總價當中。

內政部說,因此25日才會將以上費用規定公告為「其他價格資訊項目」,要求實價登錄申報時,必須在備註欄註明其費用,避免發生個案藉由裝潢家電等費用墊高房價情事,影響民眾對於市場價格行情的判斷。

針對不動產仲介業者的擔心,以及部分仲介業者質疑是否要逐案申報仲介費等,內政部指出,應依買賣契約內容來認定,假如契約沒有特別約定交易總價包含仲介費用,就不需要填載。

內政部表示,以一般買賣交易而言,並不會將仲介費用包含在契約交易總價內,而是另外向買賣雙方計算收取,在申報時就不用申報仲介費用;但如果契約有約定交易總價內含仲介費,就要一併申報註明,以免受罰。(編輯:蘇志宗)11008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