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短期服兵役退伍者可享農保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13日電)立法院經濟等兩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立委提案應讓短期服兵役退伍者也可參與農保,在場官員與立委對此有共識;但對資格有歧異,且因行政院版修正草案還未送至立法院,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邀請農業委員會副主委陳添壽列席。全案審查完竣,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現行農保條例規定,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再參加農保,而軍保的退伍給付也屬於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國民黨立委謝衣鳯等朝野立委均提案應將短期服兵役、未領取有退休養老功能退伍給付者,也納入可參與農保範疇。
根據鍾佳濱的提案說明,依國防部數據,約75%退伍軍人平均退伍給付未超過新台幣50萬元、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若將此類退伍給付也認定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不合理;因此為短期服役並領取此類退伍給付者,應開放其參與農保。
經濟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時勢轉變,農保的相關規定因此和現況不符合,所以要修法,比如以前許多人的服役期都超過20年,但現在短期服兵役者越來越多,政府鼓勵青農,若要讓這些人退伍後加入農業工作,他們卻無法參與農保,顯然有點困難。
根據農委會的書面資料,為鼓勵退伍青年返鄉務農,應給予其相對應的社會保險保障,在不變更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定義的前提下,擬開放申請時為45歲以下、服役未滿20年者且實際以農為業的退伍軍人參加農保。
此外,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亭妃等均提案指出,農民配合政府徵收土地後,因為失去農地,所以失去農保資格,因此提案新增規定,參加農保被保險人年滿55 歲以上,有實際從事農業的農地被徵收者,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
而現行農保領取給付請求權為自得請領日起2年內不行使消滅,但因國民年金、勞保的領取給付請求權均為5年,陳亭妃等多名立委提案農保的請求權也應延長至5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則提案農保被保險人領取生育給付時,應合併計算各社會保險投保年資;前述3項條文同樣均保留協商。
陳亭妃說,在場立委對修正方向沒有太大歧異,只在細節處有不同意見,因為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還未送進立法院,為了讓修法更完整,因此保留送交黨團協商,這個會期應該來不及三讀,只要行政院版草案送進立法院,就會盡快安排協商。(編輯:蘇志宗)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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