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公寓大廈難設充電樁 營建署:檢討相關法規
2021/4/21 11:40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國民黨立委魯明哲今天表示,民眾配合政策購買電動車,回家卻無法充電,因為社區管委會不同意安裝充電樁。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指出,目前已在檢討相關法令,會盡可能給管委會較大的權限,可以做彈性處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都市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營建署長吳欣修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魯明哲在質詢時表示,目前國家政策是希望在2035 年新售機車、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近年純電動車領牌數量快速成長,也讓民眾開電動車回家,是否有地方能充電的問題浮上檯面。
魯明哲指出,現在很多民眾的生活型態為公寓大廈,結果配合國家政策買電動車,回家卻無法充電,因為架設充電樁必須要透過管委會同意,但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架設充電樁卻未有規定,也沒有鼓勵辦法,導致很多社區不願架設充電樁。
吳欣修表示,電動車的充電樁將會納入新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中,未來新的建築都要預留架設充電樁的結構體,包含管線也都要先布設,舊公寓大廈最麻煩的地方也在此,因為新增一組管線可能會經過共有空間,這是較難突破的地方,目前正在檢討中,會盡可能給管委會較大的權限,做彈性的處理。
吳欣修指出,現在很多電力系統的問題,並非單純的拉線或鑿壁,各廠牌充電系統的電壓、電流不同,也讓管委會較不願碰觸,因為今天接納某品牌,改天又要為其他品牌打開一條管線,電動車產業也必須要自行整合。
吳欣修表示,目前國外已有移動式充電樁的概念,電源的接觸點會簡化,管委會的接受度應該會提高,有同步向國發會反應,應該與產業界進行討論。(編輯:趙蔚蘭)1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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