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表決中火主決議 通過民進黨團版除役不拆除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范正祥台北29日電)立法院會今天處理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國民黨團、民進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均提出中火主決議版本;表決結果,通過民進黨團的中火燃煤機組「除役不拆除」因應緊急危機版。
關於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機組相關主決議,台中出身的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以及也是台中選出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都提出版本,也召開記者會說明,隔空交火。
江啟臣說,針對台電要在中火增設燃氣機組,國民黨團提出主決議,要求同步汰除4部舊的燃氣機組,希望朝野政黨都能支持。
蔡其昌等人則提出2035年中火燃煤全部除役主決議,期盼除了新燃氣1、2號機組外,也加速推動燃氣3、4 號機組等計畫,未來每完成1部新燃氣機組商轉,2年運轉順利後即除役不拆除(無運轉許可,但機器保留,因應緊急危機)現有2部燃煤機組等。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時,先表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所提主決議版本,表決結果,出席106人、46人贊成、60人反對、0人棄權,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接著表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版,出席105人,8人贊成、60人反對、37人棄權,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蔡其昌的主決議版本以民進黨團提案方式提出並表決;表決結果,出席106人,68人贊成、0人反對、38人棄權,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國民黨團所提主決議重要內容為,「請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應儘速優先汰除中火4部老舊燃煤機組,在市府都審會通過設置燃氣機組計畫時,台電必須先除役2部燃煤機組,等燃氣機組建置完成,再除役2部,以提升全台空氣品質,共同維護民眾健康」。
民進黨團所提主決議重要內容為,「建請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除新燃氣1、2號機組外,加速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3、4號機組計畫及天然氣接收站計畫;未來每完成1部新燃氣機組商轉,2年運轉順利後即除役不拆除(無運轉許可,但機器保留,因應緊急危機)現有2部燃煤機組,以達成「早一天燃氣,少一天燃煤」;台中電廠10部燃煤機組原定2046年前全部除役,應提前約10年,於2035年就實現」。
時力黨團所提主決議重要內容為,請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加速老舊燃煤機組除役期程,並比照南韓、荷蘭縮短超超臨界機組15年至25年使用期限,並就各燃煤機組規劃除役時程,例如台中電廠燃煤機組應於2024年至2025年2部燃氣機組陸續上線後,1年除役2部機組等;另外,高雄興達電廠4部老舊燃煤機組使用已近40年,應陸續於2年內除役,以改善南部空污及減碳等。(編輯:蘇龍麒)1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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