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性騷擾案遭不當調查 監察院糾正北市府等5單位

2020/5/19 15:2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9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台北市政府一名女職員控訴,在職訓所遭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一名成員騷擾,事後新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但監委發現此案應由北市府處理,糾正北市府等5單位。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北市政府一名女性職員控訴,她在職前訓練時遭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一名男性成員性騷擾。

監察委員高鳳仙指出,女職員為分發至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高考錄取人員、男性成員則是分發至樹林區公所的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女職員指控,她在2017年6月26日至9月29日參加廉政署廉政人員訓練班第39期專業學習訓練期間,遭男性成員以搭肩、碰觸、拉手、偷拍照、監視、不斷傳LINE訊息等方式進行性騷擾。

高鳳仙表示,女職員同年9月2日向廉政研習中心許姓輔導員申訴,控訴她遭男性成員肢體碰觸、監視糾纏,但該中心未通報且草率認定是男性成員未謹守男女分際,要求女性職員僅能採「和解」或「送視察室處理」,又要求受訓學員勸女職員勿將事情鬧大,並威嚇若本案送視察室會被調查洩密責任、遭註記、未來發展恐受影響,迫使女職員接受男性成員道歉,事後更曲解為達成和解。

高鳳仙也說,此案經廉政署、北市府移送樹林區公所、新北市府依性騷法調查後,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但她調查後發現,此案遭不當受理調查並誤用法律,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由北市府處理,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樹林區公所、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廉政署及衛福部等5單位,要求撤銷該案,並由台北市政府重新調查。(編輯:黃國倫)10905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