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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辭高雄選委會主委 陳雄文:一切依法

2020/3/10 13:20(3/10 13: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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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0日電)遭公民團體要求辭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高雄市副市長陳雄文今天表示,最好方法就是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規範清楚,只要法律有規範,一切依法辦理。

發起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公民團體昨天提交超過40萬份連署書,也檢舉陳雄文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要求陳雄文須立即免兼高雄選委會主委。

陳雄文出席市政會議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如果縣市首長為被選舉人或被罷免人,各縣市好像都會任命副市長代理,他建議最好再討論選罷法,這部分沒規範。

他說,目前縣市選委會主委大概是由市長、副市長或秘書長出任,不能說某個地方或團體有某主張,「我們就違背或擴張法律的解釋」。

至於連署書查核,陳雄文表示,依規定有4項標準,先審連署人資格是否設籍原選舉區、連署人如果曾連署過第1階段提案就剔除、連署人身分戶籍及資料是否有誤,及是否有代簽偽造或偽刻印章等,多方查核。

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須知規定,主辦選委會查對連署人名冊時,如果發現有同一筆跡代簽或偽刻印章等涉嫌偽造情事,得寄送查詢單給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編輯:李明宗)1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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