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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 總統府預計15日公布

2020/1/14 18:47(1/14 19: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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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4日電)立法院去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反滲透法,總統府預計15日公布反滲透法;明定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從事選罷法中各項競選活動,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總統府日前已在網站預告,1月15日將公布反滲透法。

根據立法院三讀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公民投票相關活動;也不得違法從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各項競選活動,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違法進行遊說,違者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就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涉及國安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黃國倫)10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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