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提青年住宅政策 主張前10年還息不還本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5日電)新黨今天提出「以租養房」青年住宅政策概念,主張檢討釋出閒置公有地,由各縣市政府訂出建造青年住宅社區、購屋及入住標準,青年購置不用繳頭期款,前10年還息不還本。
這場青年住宅政策倡議說明,新黨安排在僑福建設舉行。僑福建設董事長黃偉華本身是新黨全委會顧問,他說,「青年」等於「國本」,「青年安定」等於「鞏固國本」,「青年住宅」等於「提供根本」,青年成家社會才能安定、國家才有未來。
談及「以租養房」青年住宅政策概念,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表示,這是新黨主席郁慕明所提構想,希望新黨進入立法院後推動,讓這樣的青年住宅政策得以施行。
王炳忠指出,目前各縣市依「住宅法」規定推出的社會住宅,普遍都是3年為期,時間到了就不能再租,除非特殊情況才可以延期,但最後得到的還是失落的感覺。
他說,如何實現「以租養房」青年住宅,可檢討全台閒置公有地,釋出作為建造青年住宅社區用地,將青年住宅購屋制度化,相關銀行、尤其公股銀行配合優惠貸款,讓青年從入住的第一刻起就實際是房子的主人,不用繳頭期款,前10年還息不還本,以內湖為例,18坪每月約付新台幣1萬4000元,10年之後再開始償還本息。
王炳忠表示,「以租養房」青年住宅如能實現,青年購置之後,前10年只要還貸款利息給銀行,類似每個月繳房租,但不再是無法回收,而是「養自己的房」。
記者會上,黃偉華也帶領媒體現場參觀由僑福建設協助打造的18坪青年住宅樣品屋,他說,只要相關政策配合,完全可以根據同一標準在各地建造青年住宅社區。
黃偉華表示,他在與郁慕明交流商討的過程中,了解新黨希望推動青年住宅的概念後,協助打造18坪的青年住宅樣品屋,好好規劃是可以住得既實用又有美感。
黃偉華評估,「以租養房」青年住宅在台灣有實現的可能性,這項倡議值得參考。他也歡迎各界能夠提出更多好想法,一起幫助青年達成「住者有其屋」。(編輯:張均懋)1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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