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使用頻率非黨產 NCC:屬國家公共財
2019/9/24 18:17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4日電)中廣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資產被追回或追徵,而使用中的電波頻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均屬於國家所有,因此並未被認定為黨產。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認定,中廣公司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其名下不當取得的土地如嘉義電台、景美蟾蜍山機室等應移轉為國有;已移轉他人包括台北市仁愛路豪宅帝寶在內的土地,追徵價額共計新台幣77億3138萬9185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視察陳書銘指出,依「廣播電視法」第4條規定,中國廣播公司使用的頻率,是由主管機關規劃支配,屬於國家所有的公共財,因此不被認列為黨產,也沒有被列為追徵的對象。
不過陳書銘表示,目前NCC僅透過媒體接收到相關的訊息,對於黨產會的認定方式並不清楚,因此必須等到收到黨產會的行政處分文書後,會依廣播電視法及相關法律處理。
陳書銘進一步說明,收到處分書後,其中若有涉及NCC的職權與法律問題,將再進一步與黨產會釐清,並提到NCC委員會議中進行討論。(編輯:李信寬)1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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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認定中廣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追徵77餘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