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兩岸簽署政治協議須經全民公投
2019/5/31 14:44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1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兩岸簽署政治協議協商前須經國會同意,協商後要再經國會審議,最後經全國性公投通過後,始得生效。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今天舉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修正動議。(編輯:林興盟)1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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