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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擬修廣電三法拒絕紅色媒體 NCC:尊重

2019/4/28 19:42(4/28 21: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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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范正祥、林孟汝台北28日電)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表示,為拒絕紅色媒體將擬具廣電三法修正草案,NCC代理主委翁柏宗表示,尊重立委的提案權,但尚未看到完整的提案文字,不便表示看法;針對廣電三法修法,NCC的傳播政策工作小組也持續討論。

廣電三法包括「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因爭議多時,修正案在民國104年12月18日於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105年1月8日才生效施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透過傳播政策綠皮書蒐集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黃國昌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拒絕紅色媒體,他擬具了「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有線廣播電視法」三部修正草案。談及修法重點訴求,黃國昌主張,「立法禁止從威脅我國憲政體制存立的敵對國家或團體,收受一定財產上利益的企業或個人,在我國經營、控制廣電媒體。」

黃國昌指出,媒體所具有的高度公共性、廣泛影響性及對維護民主憲政體制的重要性,在當代民主國家中,早已為學者所不斷強調。他表示,媒體產權對媒體內容的影響,也早已經過充分論證,從「反媒體壟斷運動」以降,在台灣更是充滿豐富的實踐經驗,毋庸贅言。

黃國昌強調,在政策上與規範上,「實無理由容忍特定財團,一方面從威脅摧毀我國民主憲政體制的敵國,收受高額財產利益的補助,一方面卻可以在我國掌握包括無線電視、廣播在內的媒體公共資源。」

不過,他指出,然而,面對如此嚴重的國安問題與境內外聯手威脅,現行法卻無任何規範。(編輯:林興盟)10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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