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可判死 政委羅秉成11日跨部會審議
2019/3/10 11:02(3/10 11:19 更新)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0日電)法務部日前針對酒駕提出刑法修正案草案,提高酒駕刑責,累犯最重可判死刑。此案已列入行政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政務委員羅秉成明天將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盼盡快完成審查送行政院會。
防制酒駕引起各界重視,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表示「要終止酒駕引發的傷害」,並在治安會報指示,酒店、夜店酒駕販毒、聚眾鬥毆等違紀違法事件,若無法處理,將要撤換地方警察局長。
法務部2月底公布刑法185-3條修正草案,重點為酒駕加重刑罰及增訂沒收條款,酒駕致死本刑最重12年、再犯酒駕致死本刑最重死刑,犯罪交通工具可沒收。
政院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草案已送入行政院,羅秉成明天將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邀集交通部、法務部、內政部以及司法院等相關部會討論。
政院官員說,由於提高酒駕罰則是政院本會期的最優先法案之一,將會盡快完成審查送行政院會,通過後就可送到立法院審議。(編輯:李信寬)1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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