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國人赴韓攜毒案例增 今年已26起
2018/8/30 12:32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0日電)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張均宇今天說,國人赴韓國被查獲攜帶毒品案例,民國105年1起,去年4起,今年至今已26起,呼籲國人別接受不明來源、不明人士委託攜帶物品,以免誤觸法網。
張均宇上午在外交部例行新聞說明會指出,最近國人在韓國被查獲攜帶毒品,趨勢有往上走的現象,有些人被判刑、有些人被起訴,也有些人正在接受調查當中;105年只有1起,106年有4起,今年到現在為止已有26起,最新一起是幾天前的事情。
他說,到國外觀光、從事商務活動,除了留意自身安全,也要遵守當地國法律,不要因為誤觸法網,遭受到懲處,這不只對個人生涯造成影響,對台灣的國際形象也不是正面的事。
張均宇呼籲國人,千萬不要接受不明來源、不明人士所委託代為攜帶的物品,以免誤觸法網。很多個案被查獲後聲稱,「某個不明人士交給我,我也不曉得是什麼樣東西」;有時被查獲粉狀物品,當事者稱「我以為帶的是一包鹽」,當事者是否真的不知情或者是案發後的說詞,交由當地警察調查。
張均宇說,「背後也許有牽涉到集團操作在裡面」,國人被查獲夾帶安非他命、搖頭丸等毒品,個人攜帶的量不大,但是,不管數量多少,被查獲就是要依當地法律處理。(編輯:謝佳珍)10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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