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能否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10日說明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9日電)監察委員仉桂美等人去年3月在監察院會提案經全體監委同意後,對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明天召開憲法法庭,進行釋憲准否審查後,再決定是否同意受理。
監察院院會去年3月通過向大法官提出釋憲案。監委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於民國105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後,行政院除怠於移請覆議及聲請釋憲外,並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限制等。
對此,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創下首例,將於明天下午召開憲法法庭,由監察院及行政院代表到法庭,進行釋憲准否審查,再決定是否同意受理該件的聲請釋憲案。
監察院方面,將由提案的監委仉桂美、劉德勳、及當初撰寫調查報告的調查官等3人代表到庭;行政院方面,則由政務委員羅秉承代表,另有學者專家到場說明。
司法院憲法法庭明天下午召開關於釋憲聲請部分應否受理的說明會。爭點題綱,包括監察院釋憲聲請是根據監察院行使何種職權,又如何適用不當黨產條例規定、監察院聲請釋憲時應如何適用、本件聲請受理與否對憲法權力分立的運作有何意涵等。
這次的說明會將開放32席民眾旁聽。
一位熟悉司法院運作的監察委員受訪時表示,明天的說明會將不會馬上做出決議,而是於「確定日期」再宣布准否的結果,因此明天只是程序上的受理。
不過,由於國民黨與親民黨立院黨團等38名立委就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程序有重大瑕疵,於去年聲請釋憲並請求急速處分,但大法官會議於5月4日決議不受理。對此,該名監委表示,立院聲請釋憲程序上都被打掉了,監察院聲請釋憲,恐怕也不樂觀。
監委表示,監察院是否能夠聲請釋憲,除攸關不當黨產條例外,後續還有年金改革制度是否能夠聲請釋憲,備受關注。(編輯:張均懋)1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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