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生醫園區延宕 監院糾正科技部衛福部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3日電)監察委員仉桂美、章仁香今天表示,行政院民國92年核定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後續因執行失當,導致14年後園區醫院才開始動工,今天通過糾正主管機關科技部和衛福部。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今天通過對科技部及衛生福利部的糾正案。監委指出,台灣為發展生物科技產業,行政院早於90年6月1日即核定「新竹生物醫學園區推動原則」,將新竹生醫園區列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構想於園區內成立一所醫學中心級的園區醫院,作為園區生技研發驅動主力。
監委調查,行政院92年3月28日核定「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園區及醫院訂於95年8月營運,後續因執行失當,相關部會一再變更決策與園區醫院的定位及規模,行政院於96年、100年、102年、105年及106年進行5次修正,園區醫院106年才開始動工興建,凸顯政府施政效能不彰,決策品質堪慮,影響生醫產業發展。
監委說,科技部從92年起即為新竹生醫園區計畫的主管機關,負有跨部會、跨領域政策協調、執行督導責任,但科技部對於衛福部在97年至101年間未確實完成園區醫院的規劃,及台大醫院102年至105年執行進度延宕等缺失,均未督促或協助解決問題,恣由園區醫院的主辦機關、定位、規模屢次發生重大變革,使預訂啟用期程一再遲延,時而發生暫緩規劃或執行情形,科技部未確實擔負主管機關職責,導致計畫重大延宕,核有疏失。
監委指出,衛福部於98年4、5月間被指定為新竹生醫園區內醫院的統籌機關,按新竹生醫園區第二次修正計畫,園區醫院計畫預定於100年6月核定、103年9月營運。但衛福部起初擬於園區設立國立新竹醫院,實質規劃內容與一般綜合醫院無異,難符合「研究型醫院」的定位,未落實先期規劃並進行可行性評估,即將園區醫院定位為國際醫療專區醫院,之後召開「新竹生醫園區醫院研議規劃小組」會議,決議設立200床的研究型醫院。
監委認為,衛福部未能就專業立場提出完整的規劃內容,提出規劃方案後又一再變更,提出的方案與園區醫院設立目標相悖,未善盡主辦機關職責,規劃進度嚴重延宕,在台大醫院接辦前無實質進展,使園區醫院自97年10月重啟規劃到101年10月確認規劃方向,虛擲4年時間,顯有未當。
此外,監委說,台大醫院負責新竹生醫園區醫院的規劃及興建,但輕忽處理園區醫院興建應辦理的行政作業,又未妥適掌控細部設計作業期程,未就醫院定位、經費來源、與新竹地區醫療資源分配等,進行周延的內外環境分析及預測與計畫分析,導致園區醫院興建期程落後,要求台大醫院應確實檢討改進。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一,以「研發中心」、「育成中心」、「園區醫院」為三大中心,著重建立創新技術價值確認與產業化加值的平台,做為帶動生技產業發展的先導園區。(編輯:林興盟)1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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