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市府抗議 批柯文哲4原則逾越集遊法
2018/4/11 14:32(4/11 17: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11日電)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會同陳抗與公民團體到台北市政府前陳情。台權會表示,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提出終止集遊「亂象」4項原則,逾越集會遊行法的授權,要求市府收回這些原則。
台權會與公投愛台灣聯盟、原住民團體「原轉小教室」、大觀事件自救會、永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成員上午前往市府前,舉「柯P 4原則違憲濫權,侵害人民集遊權」布條,高呼口號表達訴求。
公投盟中壢旗隊隊長余能生說,市府拆除公投盟帳棚手段粗魯,未依照程序,也沒有事先通知,還運用兩面手法,告訴他們帳棚被拆是因為它是違建,對外的說法又變成公投盟未申請路權,這是黨國打壓人權的標準思維。
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唐佐欣說,自救會3月24日舉辦「迫遷橫行,大觀恨行」遊行,一路上大安分局不斷舉牌警告,命令遊行解散。遊行結束後,成員還被控以違反集遊法、妨礙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名。
台權會法務王曦指出,柯文哲將陳抗與公民團體稱為「政治路霸」,還提出終止陳抗「亂象」4項原則。集遊法本身就已飽受爭議,地方政府提出的原則甚至比集遊法還要嚴格,怎麼能稱為「法治」?
她表示,集遊法規定的禁制區根本不包括立法院,但柯文哲提出的四項原則,限定陳抗團體只能在立院周圍劃定的陳抗專區抗議,這不僅逾越集遊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訂規定的範圍,更違反憲法第14條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人民和平集會的條款。
到場接受陳情的台北市政府建管處違建查報隊專員陳建銘表示,市府會將陳情書正式入案處理,相關局處14天內會就處理狀況,向陳情團體提出書面回覆。(編輯:李亨山)1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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