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建物重建 內政部專案協助花蓮辨理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0日電)花蓮強震造成多棟大樓傾斜,內政部表示,去年已施行危老建物重建條例,會加速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作業,專案協助花蓮縣開放受理作業。
內政部去年5月10日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目前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台中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8縣市已開放受理民眾申請。
營建署代理署長王榮進受訪指出,因應花蓮0206震災,將加速進行建築物耐震安檢及重建作業。花蓮縣目前還沒有開放受理,內政部將專案協助,鼓勵大家申請。
內政部表示,為全面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今年目標推動500件重建計畫,預計至少可協助約一萬戶家園重建,並編列約新台幣2.1億元投入補助民眾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及重建計畫擬定等費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每件6000至8000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40萬元,重建計畫擬定每件補助5萬5000元。
王榮進說,耐震評估方面目前已受理1500多件,完成評估有600多件。
為協助民眾進行重建工程,內政部將運用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專款作為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解決原住戶籌措重建工程資金不足問題及提高金融機構承貸意願;也將協同各地方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深入社區提供住戶關於危老重建相關法令、工程技術諮詢及融資管道等服務,加速作業。
此外,對於無法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重建社區,因涉及不同意戶處理、公權力行使、拆遷機制精進及民眾權益保障等議題,內政部說,可改採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由政府劃定為更新地區,只要取得過半所有權人的同意,即可啟動都更程序,並可簡化相關程序,加速推動重建。
內政部說,民眾對自有建築安全有疑慮,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符合重建資格請儘快提出申請。(編輯:鄭雪文)10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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