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時力選罷法修法草案 黃國昌將遭罷免
2017/12/16 20:10(12/16 21: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6日電)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罷免案今天未通過。不過,若依時代力量黨團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草案中的簡單多數原則,黃國昌將遭罷免。
黃國昌罷免案今天投票,新北市選委會說,結果同意票數為4萬8693票,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的6萬3888票,罷免案未通過,黃國昌任期內不得再罷免。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0條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現行條文是去年底修法後的版本。選罷法原規定,罷免案投票人數若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2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1/2以上者,均遭否決,即「雙二一制」。
時代力量黨團當時提出的修法版本是簡單多數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票之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即為通過」。若依時代力量版本,黃國昌將面臨被罷免的命運。
前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林濁水昨天在臉書上表示,黃國昌說有九成九的信心,不會遭到罷免,這他相信。「但是如果當初立法院通過他配合人民做主提的沒有門檻的選罷法修正案,那就難講了」。
對於黃國昌罷免案未通過一事,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也在臉書上說,罷免之所以沒過,「是因為民進黨當初沒聽時代力量胡亂提案,堅持同意票要超過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而不是用簡單多數」。
梁文傑認為,政治制度的設計要符合基本道理,「如果多數人票選出來的代表可以因為一小撮人不爽就罷免掉,那就天下大亂了」。1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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