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蒐錄軍方無線電 國防部籲從重量刑
2017/11/27 21:14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7日電)林姓和許姓民眾於民國105年8月在空軍陽明山雷達站附近蒐錄無線電訊號,內容涉及軍事機密,地檢署予以緩起訴處分,國防部呼籲此類案件應從重量刑,方能達嚇阻效果。
國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國內某科技公司林姓負責人及許姓資訊工程師,於民國105年8月間,私自前往國軍陽明山雷達站附近蒐錄雷達無線電訊號,經警查獲移送法辦。
國防部指出,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被告等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4條第1項「收集國家機密罪」,對涉案人員均諭知緩起訴處分。
國防部指出,國防部配合鑑定被告等側錄的無線電訊號,確為機密級的軍事機密,雖因加密方式完備而內容並無外洩,但林姓負責人和許姓工程師已觸犯「收集國家機密罪」,除嚴重危害軍事機密安全外,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國防部呼籲此類案件應從重量刑,方能達嚇阻效果,也請國人切勿以身試法。10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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