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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李明哲宣判 家屬僅李凈瑜赴陸

2017/11/26 16:28(11/26 17:2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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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26日電)李明哲案28日宣判,陸委會下午透過新聞參考資料表示,家屬中僅李妻李凈瑜表達赴陸意願,會由友人王麗萍、施笳,及海基會人員資深高級專員陳穎慶、高級專員丁美君陪同赴陸。

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前民主進步黨黨工李明哲3月19日自澳門進入中國大陸遭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超過250天。李明哲案將於11月28日,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新聞參考資料,上述5人明天預定搭乘南方航空CZ3018班機,於下午3時50分由桃園直飛湖南長沙,預計下午6時35分抵達。政府並安排在陸執業的律師蔡世明前往當地,協助提供政府及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律諮詢。

資料指出,海基會已洽請岳陽台商協會協助安排當地交通接送及住宿,政府也已循既有管道洽請陸方,協助確保家屬及相關陪同人員入出境順利,及在陸期間的人身安全與便利,並應基於人道親情考量讓家屬探視李明哲。

這次海基會2名陪同人員之一的丁美君,9月時曾陪同李明哲母親郭秀秦赴陸。

陪同李凈瑜的2名友人則分別為,9月曾陪李凈瑜赴陸的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王麗萍,以及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的女兒施笳,她曾在5月時陪同李凈瑜赴美求援。

公開資料顯示,受委託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的蔡世明在2010年取得中國大陸律師執業資格,目前為上海博恩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台商協會副會長。10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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