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駕 軍人若因酒駕無法服勤擬停發加給
2017/9/12 12:48(9/12 14: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12日電)國防部研擬新規定,官兵若因酒駕受傷無法實際服勤,將停發官兵的勤務加給和相關給與,等官兵可以執行任務後才恢復領取,希望藉此達到嚇阻作用,防止官兵酒駕。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在今天的國防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基於維護國軍軍紀及整體形象,並符合勤務公平性,凡因酒駕受傷致未能實際服勤者,例如因為酒駕出事後住院,基於「有工作始有報償」原則,未來將研議停發其勤務加給及相關給與,待能執行任務後再恢復領取,以達警示及嚇阻作用。
陳中吉說,勤務加給和相關給與包括主管加給、海勤加給、空勤加給等,這個規定目前尚在研議中,修改完相關規定後就會實施。
陳中吉說,酒駕是全民公敵,不只造成自己家庭破碎,也傷害無辜用路人,國防部一再要求官兵恪遵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也宣導指定駕駛、要求單位派車或自己叫計程車的方式,希望官兵都能平安返回家中或駐地。
軍方官員指出,軍人底薪不高,主要是有各項勤務加給,以上士一級而言,每月的本俸為新台幣1萬8455元,另有專業加給1萬7830元和志願役加給1萬元;而不同的服務單位有不同的加給,例如戰鬥部隊加給、海勤加給、空勤加給、高山加給、外離島加給、危險加給等。
舉例來說,服役於潛艦部隊的上士每月海勤加給有3萬70000元,若他因為酒駕受傷無法服勤,原來的月薪8萬8275元就要扣掉專業加給、志願役加給、海勤加給和戰鬥部隊加給,將剩不到2萬元。10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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