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院案 葉家:國民黨知法犯法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國發院是否為國民黨不當黨產,陳情人葉頌仁今天表示,國民黨知法犯法,不能買還想買,胡作非為;元利建設代表則說冤枉,不知政治這麼複雜,盼還清白。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國家發展研究院是否為中國國民黨不當黨產,上午舉辦聽證會,釐清國發院土地是否為國民黨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的對價取得的財產。
葉頌仁在聽證會上表示,國民黨在民國50、51年事件發生時,尚未向內政部登記為社團法人,直到78年才登記為社團法人,因此案件發生時非法人,權利主體不成立,且當年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代表郭驥等人,有哪一個是自耕農?
葉頌仁表示,他父親在陳情書、存證信函提到為何當年開價每坪新台幣200元,是因為比照鄰近考試院的行情價,且他父親知道農地不能移轉過戶,所以才說一坪200元。
他說,國民黨知法犯法,不能買還想買,知道這回事的人都忿忿不平,可以任憑國民黨胡作非為嗎?這樣台灣怎麼進步?台灣要進步、要轉型正義,不能讓錯的繼續荼毒人民,國民黨說喝台灣水、吃台灣米,但他們卻心向對岸、心向自己的口袋。
從國民黨購得國發院土地的元利建設副總經理吳麗謹說,元利向國民黨買地之前,不知道國民黨與葉家的紛擾,葉家在元利辦好產權登記後1年,才發存證信函,後來葉家告國民黨,將元利列被告。
吳麗謹指出,取得土地是基於信任土地登記,過程中當時經法院三審定讞,元利是善意的第三人,其實元利蠻冤枉、無辜,買了土地,不知政治這麼複雜,就因為買的是國民黨土地,國民黨這個原罪,元利背負汙名,希望能還元利清白。
中興大學景觀與遊憩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董建宏表示,該筆土地是農地,依據當時規範,國民黨不具有取得該筆土地的權利,買賣過程有問題。
董建宏說,該筆土地地目是農業用地,國民黨非農業耕作行為者,且未具社團法人地位,這樣移轉是否有效?且既然是農地,農地上不得興建非農業設施,請問革命實踐研究院是農業設施嗎?
真理大學人文與資訊學系助理教授陳俐甫認為,葉家的陳情符合轉型正義,他支持黨產會處理態度;該案有疑義,如果要證明,舉證責任在國民黨,國民黨應該證明沒有「強買強賣」。1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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