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遇敵意併購公平會需徵詢意見
2017/5/26 18:20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6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未來如果發生敵意併購時,公平會須提供被併購方必要資料,並徵詢意見,讓被併購方能有得知併購資訊與表達意見權。
過去公平法未區分合意、非合意結合規範,造成「合意結合」與「敵意併購」審查方法及法律效果都相同,對被併購方極不公平。
為提高敵意併購案件審查程序周延性,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公平會在有事業結合,發生敵意併購狀況時,須提供被併購方必要資料,並徵詢意見,讓被併購方有得知併購資訊與表達意見權。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公平會就事業結合的申報,得徵詢外界意見,必要時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提供產業經濟分析意見;及延長公平會審查併購案期限,從30天改為30個工作天,避免倉促審查。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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