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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耀收賄百萬洩漏底價 監院彈劾

2017/5/4 15:31(5/4 15: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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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4日電)監察院今天彈劾彰化縣二水鄉前鄉長許文耀,監委江綺雯表示,許文耀2項工程,收受業者賄賂新台幣110萬元,並洩漏底價給業者,依憲法與監察法提案彈劾。

監委方萬富、江綺雯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案。

江綺雯表示,許文耀任內利用經辦「觀光行車道工程案」機會向業者收賄101萬1000元,「多功能運動公園工程案」收賄9萬1700元,洩漏2案的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的底價費率為7%到7.5%給業者知道。

方萬富表示,許文耀於監院詢問時對於收賄坦承不諱,稱為爭取經費建設鄉里,避免預算執行不力並未違背職務,對於量刑過重表示不服等。

不過,監委認為,許文耀所為觸犯刑事法外,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應保守政府機關機密、誠實清廉謹慎、不得假借圖利等,已嚴重戕害公務人員廉潔形象,依據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規定提案彈劾。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10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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