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業若無預警解散 藍委欲修法重罰
2017/4/22 10:40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2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鎮浯今天說,為保障旅客及員工權益,避免航空公司無預警解散事件再次發生,他將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明訂航空業者無預警停業,最重處負責人新台幣5000萬以下的罰鍰及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前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導致旅客權益受損,航空公司的員工也面臨失業,讓離島的空中交通,大受影響。身為離島、金門縣立委的楊鎮浯,因此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
楊鎮浯表示,復興航空停飛後,屬於復興航空的航線,馬上中斷,使得需要往返的旅客權益受損,離島又幾乎仰賴航空運輸,無預警的停飛,造成運量驟減,航空秩序混亂。
他說,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再度發生,他已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明確規範航空業者停業前,須先獲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利後續的運量安排等因應措施。
楊鎮浯也表示,若航空公司無預警停業,且情節重大者,如嚴重損害乘客、員工權益,又危害市場秩序等,也要對負責人開罰,最重處5000萬以下的罰鍰,且有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10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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