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航空業若無預警解散 藍委欲修法重罰

2017/4/22 10:4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22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鎮浯今天說,為保障旅客及員工權益,避免航空公司無預警解散事件再次發生,他將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明訂航空業者無預警停業,最重處負責人新台幣5000萬以下的罰鍰及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前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導致旅客權益受損,航空公司的員工也面臨失業,讓離島的空中交通,大受影響。身為離島、金門縣立委的楊鎮浯,因此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

楊鎮浯表示,復興航空停飛後,屬於復興航空的航線,馬上中斷,使得需要往返的旅客權益受損,離島又幾乎仰賴航空運輸,無預警的停飛,造成運量驟減,航空秩序混亂。

他說,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再度發生,他已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明確規範航空業者停業前,須先獲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利後續的運量安排等因應措施。

楊鎮浯也表示,若航空公司無預警停業,且情節重大者,如嚴重損害乘客、員工權益,又危害市場秩序等,也要對負責人開罰,最重處5000萬以下的罰鍰,且有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10604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