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特勤人員傷殘應予照護就養
2016/12/30 17:54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特種勤務條例部分條文,參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明訂特勤及特勤編組人員因特種勤務全殘、半殘者,給予醫療照護安置就養。
媒體報導,國安局特勤中心中校教官郭耿宏104年3月底在實施手槍實彈射擊訓練時,遭學員誤傷頸椎,全身癱瘓,但因現行特種勤務條例中無納入看護補助,恐遭國安局追討看護費。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特種勤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第14條,明訂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
對於現行條文並未規定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機制,修正第14條參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增訂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機制,並回溯至104年1月1日起適用,且在條文修正實施前已支出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費用,將核實給予,將郭耿宏納入保障,不會被追討看護費。1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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