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三讀 加強對口腔癌危險群健康宣導

2016/12/23 17:51(12/23 18:2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口腔健康法部分條文,加強對口腔癌高危險群口腔健康的宣導,並明訂衛福部應每6年提出國民口腔健康狀況調查及研究報告。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口腔健康法部分條文,新增口腔癌高危險群至地方政府加強推展口腔保健措施及口腔危害因子防制的對象中,加強口腔健康宣導,促進及維護國人的口腔健康。

修正後第6條之1條文明訂,衛福部應對口腔癌高危險群提供具成本效益的口腔癌篩檢服務,勞動部則應於辦理勞工檢查時協助推行。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台灣長期重視兒童的牙齒,有系統的在規劃,但對其他族群的規劃則較為不足,這次特別希望強調口腔癌,特別是針對咀嚼檳榔、吸菸等口腔癌高危險群,應該要及早提醒他去做口腔癌的篩檢。

吳玉琴指出,去年國人十大癌症死亡率中,口腔癌為第5名,口腔癌歷年死亡人數從1986年的423人,攀升至2007年的2312人,歷年死因順位也從1986年的11位,至2007年的第6位,顯見口腔癌對國人影響遽增,相應之口腔健康政策之擬訂和落實刻不容緩。

因此第3條也明訂,將口腔健康危害因子之調查、研究及防制政策,以及口腔健康與全身健康之相關性研究,新增至政府推行的口腔疾病預防及保健工作中。衛福部應每6年提出國民口腔健康狀況調查及研究報告,並對外公布,作為口腔健康促進工作的參考。

吳玉琴表示,口腔健康法這部法沒有罰則,完全是宣誓性,代表衛福部未來怎麼樣去做,如何針對口腔癌高危險族群做一些相關的防護及健檢。10512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