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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看得到休不到 藍委提案特休假入法

2016/11/12 19:36(11/12 19: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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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2日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李彥秀今天表示,有鑑勞工特休假往往是看得到卻休不到,她已提案增訂勞基法第38條之1,將勞工可依意願排定特休假入法,且可遞延至隔年休畢。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距離年末僅剩2個月,卻有86%具休年假資格的受訪者表示,年假仍待消化,其中更有3成表示「還沒有休過年假」。

李彥秀表示,特別休假的目的應係為讓勞工享有支薪假期以恢復身心狀況,但目前特休假的狀況,勞工常是看得到,卻休不到,且特休假在施行細則及法規中,沒有界定得很清楚,因此有必要將其納入法規。

李彥秀指出,她已提案修正勞基法第38條,增訂第38條之1,特別休假之日期應依勞工之意願排定。但該日期有礙企業正常營運之虞者,不在此限。特別休假得遞延至隔年休畢。特休假若遭雇主否決或終止契約,而未能行使者,應發給工資。

她說,提案的主要精神就是特休假何時放,勞工應可自行調配;特休假得遞延至隔年休畢;特休假如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

李彥秀表示,因目前勞基法有關特休假的部分,都只透過勞資私底下協商,或是施行細則,但這在法律上的效力有限,且有很多模糊空間,也造成很多勞資爭議,而往往勞工在勞資協調都是弱勢一方,因此將特休假放假的規定入法,希望改善勞工特休假看的到卻休不到的狀況。10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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