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機關雙軌制 考慮不任用曾酒駕者
2016/10/24 10:55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4日電)行政院將推動三級機關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制,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今天質詢問到,有酒駕紀錄者可否任用?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先是表示細節未規劃,後續又表示會納入考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邀請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施能傑等人,進行「政府組織改造工程及三級機關採政務常務任用雙軌具體規劃」專題報告。
林德福質詢時問到,未來三級機關首長如以政務職任用,常任文官升遷速度是否會變慢、升遷管道是否縮小,且有酒駕紀錄者可否任用?
陳美伶說,這樣的做法是為了增加用人彈性,不會對文官升遷產生一定影響。
對於有酒駕紀錄者能否任用?施能傑說,這是細節還未規劃。林德福追問,既然有政策方向,怎麼沒有規劃?施能傑又說,會納入考量。
此外,林德福問到,法務部之下的調查局、廉政署、執行署,甚至最高檢察署等3級機關的首長,是否要以政務職任用?施能傑明確表示,政策角色重、年度預算規模大的三級機關才會列入考量,這些偏向執法的機關首長,不適合以政務任用,尤其是檢察機關的部分不會納入。
林德福問到,對於政務任用者會不會筆試、面試?施能傑說,這些都是高階機關首長,不是筆試就是最好的方式,但會就被任用者的過去經驗、資歷等,比筆試更能夠了解被任用者過去的表現。105102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