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旋轉門條款虛設 財部金管會澄清
2016/9/30 15:13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邱柏勝台北30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李俊俋今天表示,多名金管會與財政部官員利用銓敘部函釋,透過任公股銀行職位,讓旋轉門條款形同虛設;財政部與金管會受訪表示,依法辦理。
李俊俋上午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股東或顧問。
不過,他說,依銓敘部民國85年函釋,「離職」包括退休、退職、辭職、資遣、免職、停職與休職,但「行政機關轉任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仍具有公務員身分」,不適用「離職」。
李俊俋表示,這樣的函釋讓公務人員藉仍在職身分,但又非營利事業主管,3年後可直接轉任到相關民營機構。
他說,據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資料,轉任金融機構卸任官員達35人,副局長、副署長以上25人,都是藉離退後轉任公股銀行董、監事或董事長、經理人等職務,多人任滿3年後,就可不受旋轉門條款規範,直接轉進民營銀行,讓旋轉門條款規定形同虛設。
李俊俋表示,銓敘部85年函釋已不符現在需求,卸任官員一再藉巧門,卸任後到曾主管的營利事業機構任職,形同企業門神。他要求銓敘部應立即檢討相關函釋,必要時應直接修法,杜絕亂象。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受訪表示,這是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總處權責,財政部依函釋辦理;未來函釋如果有修正禁止,財政部會依法辦理。
金管會說,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全體公務員,金管會尊重,也尊重公務員服務法主管機關銓敘部的解釋。1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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