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調查報告 立委可看不能公開
2016/9/21 12:16(9/21 12: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1日電)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表示,由於我國與美國金融監理機關簽有保密協定,有關兆豐案調查內容,僅供金融監理之用,不能公開,並沒有要包庇或隱瞞,但可在秘密會議上給立委看內容。
丁克華今天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兆豐銀遭美裁罰一案做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於金管會在兆豐案調查過程中,多以「機密」為由,不願公開說明調查進度,對此深表不滿,要求金管會給說法。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美國紐約金融署金檢發現,2012年至2014年間,兆豐銀紐約分行有174筆匯往巴拿馬箇朗分行已關閉帳戶的匯款退回,涉及違反洗錢法令,該174筆、共76帳戶有洗錢或逃漏稅疑慮,因此要求金管會及財政部公布匯款紀錄與客戶名單。
對此丁克華表示,金管會海外調查小組返國後,已將獲取資料中的疑點彙整,9月19日、中秋連假後就函送兆豐銀行,要求兆豐銀行2週內說明;至於資料內容,由於我國與美國簽有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當中有保密協定,相關資料僅供金融監理之用,不能公開,絕對不是要包庇或隱瞞事實。
不過丁克華表示,針對兆豐案,財政委員會將召開秘密會議,屆時可給委員看,「他們也不能公開」。金管會的調查會秉持中性,「看到什麼就查什麼」。10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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