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醫療補助排除外配外勞 立委批歧視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淑芬今天指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在104年底修改行政命令,將外籍配偶及外籍勞工,排除在愛滋感染者的醫療費用補助之外,這是非常大的歧視。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表示,制定辦法前曾廣邀各界學者、醫護人員討論,他們認為在有限的資源下,應以照顧國人為優先。周志浩也坦言,制定辦法時沒辦法針對不同族群仔細考量,會再努力設法針對外籍配偶或特殊團體,朝努力多照顧他們的方向邁進。
林淑芬今天與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等人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滕西華表示,為了因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修訂,疾管署在104年12月公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驗預防及治療費用給付辦法」,在該辦法中,將遭本國配偶感染或因醫療過程中感染的外籍配偶,以及外籍勞工,排除在補助對象之外;也就是說,外籍配偶及外籍勞工在感染愛滋後,必須自費看病,2年後才能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照護。
林淑芬表示,修法之前原本是一律平等,非常訝異因為經費不足,修法後變成差別平等。她說,把這些族群排除出去,是非常大的歧視,且違反平等待遇原則。這些遭排除的對象失去治療後,可能成為防疫漏洞,「讓國家失去人權的立足點,讓國家有歧視的污點」。
黃淑英則批評,疾管署逕行以行政命令,將感染愛滋的外籍配偶排除於政府照顧之外,是嚴重的種族歧視與性別歧視。孫友聯表示,在台灣的外籍配偶有將近50萬人,外籍移工也有58萬多人,他們都是全民健保的被保險人,卻將他們排除在補助對象外,「這樣不叫歧視,什麼才叫歧視?」
周志浩表示,修法前疾管署曾找社會學者、愛滋照顧團體代表與醫護人員代表共同討論,他們建議在非常有限的資源下,還是以照顧國人為優先。至於尚未取得本國籍人士,經檢視其他國家的做法後,建議他們買商業保險或自費治療。
周志浩說,當初制定辦法的時候,沒辦法每個族群都非常仔細地考量,針對外籍配偶或特殊團體部分,疾管署將再努力設法,朝多照顧他們的方向來邁進。10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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