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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教育經費每年約增120億

2015/12/18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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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到23%,每年約增加教育經費新台幣120億元。

增加120億元的教育經費中,中央預算約占57億元,其餘是地方政府預算。行政院長毛治國日前在立院答詢表示,修法通過後,最可能是106年預算編列採新標準。教育部初步規劃,利用增加的預算,在有排富條款的情況下,讓將學貸還款寬限期放寬到畢業5年內。並兼顧照顧新住民、高齡化、少子女化的新措施。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原本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在初審時,將教育預算從不低於前3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2.5%調高到23.5%,預計增加新台幣243億元。但由於地方政府擔心加重財政負擔,因此經過朝野協商,決定只調高0.5%為23%。

三讀條文也配合幼托整合,將「幼稚園」修正為「幼兒園」,規定中央政府就公、私立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職員的薪資依法課徵所得稅所增收入額度,不計入前述23%算定的金額,並以外加方式編列預算,專用於提升學前教育與照顧服務及國民教育品質。

此外,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目前小學導師費每月3000元,但高中、職導師費僅2000元。因此修法通過後,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到3000元,以符合公平原則。1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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