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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要求檢討學習型兼任助理認定標準

2015/10/2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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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9日電)兼任助理問題難解,民進黨立委鄭麗君今天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習型助理認定標準,提供學習助理明確認定的操作型定義,不能太廣泛或主觀。

兼任助理問題持續延燒,根據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將學生兼任助理分為不納保的學習型助理和需納保的勞務型助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教育部預算,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提案指出,各大學並未做好與學生的溝通,反而修改校內規定、畢業條件,或強行將兼任助理納為學習型,顯示學習型助理的認定過於寬鬆,要求教育部檢討既有學習型助理認定標準。

鄭麗君指出,學習型助理的認定標準應該要修訂,不能太廣泛,也不能主觀認定學生擔任助理工作一定有幫助,如果研究成果屬於他人佔有,或因教師專業所需,而非學生個人所需,勞動成果不是自己擁有,就應該算勞務型助理,教育部應該提供更明確的學習助理操作型定義。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習助理認定標準,將「有無勞動從屬性」、「勞動成果是否未由他者佔有」、「是否屬於他者專業所需」等認定標準納入考量。1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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