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議長修法改記名投票 劉義周贊成
2015/1/19 11:47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9日電)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劉義周今天被問到,是否贊成地方議會議長選舉修法改為「記名」投票?劉義周說「贊成」。
新北市議會選舉亮票案已無罪定讞。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送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劉義周為委員並為主委、陳文生為委員並為副主委、張瓊玲及劉嘉薇為委員。
國民黨立委盧嘉辰詢問劉義周贊成議長選舉應採記名或無記名投票?
劉義周說,他個人認為,就政黨的正當發展、對黨負責,「投票時亮票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要發展一個比較健全的政黨政治,確實是這樣子;但他也覺得要看社會共識以及現在法律規定,要依照法律,若要改成那個樣子,那要修法。
盧嘉辰追問,是否贊成修法改「記名」投票?劉義周說,「我贊成」,因為民意代表確實是不一樣的角色,他是從政黨政治正常發展的角度來看,但他也了解,社會可能有其他的想法,包括,擔心選舉發生威脅情事,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他強調要看社會的共識,法律要明確一點。
另外,國民黨立委廖正井也追問同樣問題。陳文生說,選罷法規定是一般人民投公職人員,選舉不能出示內容,議員部分屬地方自治事項,若能促進政黨政治良好運作,「也不是不能考慮」;一般來說,記名投票通常對事,對人一般慣例是無記名。
張瓊玲認為,憲法規定投票為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記名只有一種情況,行使倒閣時才有立委用記名投票;她主張依法行政,依照社會共識與黨政協商情況。
劉嘉薇則認為,現行的話不能用記名投票,未來的話,要顧及政黨政治負責的精神,她認為可以用「得」記名方式。
廖正井則認為,這個選舉不只關係到議長,還有農會、水利會,將來都會參考地制法,影響深遠,應該謹慎。10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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