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時鐘微降 每1.7分1件刑案
2014/12/20 13:14(12/20 13: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日電)內政部公布今年前11月平均每天刑案849件、平均每1.70分鐘發生1件刑案,犯罪時鐘較去年同期1.76分鐘微減。
內政部上午公布今年1至11月警察機關受理及處理刑事案件統計資料。
根據最新數據,前11月刑案共計28萬3622件,較去年同期增加9912件,增加的原因是公布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明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而駕車者,即觸規定構成犯罪,導致公共危險案件數明顯增加。
若把刑案平均來看,內政部表示,今年前11月平均每天刑案發生84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30件;刑案「犯罪時鐘」為平均每1.70分鐘發生1件刑案,較去年同期1.76分鐘微減。
若從刑案破獲件數觀察,今年前11月刑案破獲件數計24萬5395件,破獲率達86.52%,破案率雖較去年同期減少1.5個百分點,但較2008年提高了9.22個百分點。
另外,在刑案被害人資料分析方面,前11月刑案被害人有19萬238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2677人;內政部分析,其中近年新興通訊軟體盛行,藉由網路通信便利與匿名特性,陸續衍生新的犯罪手法,導致被詐欺人數增加。10312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