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醫美麻醉風險重演 衛福部擬禁舒眠等用詞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日電)1名40多歲女子醫美「舒眠麻醉」後不治身亡,衛生福利部次長林靜儀今天說,麻醉本就有風險,未來擬將要求不可使用「舒眠」等軟性、模糊字眼,讓民眾降低戒心甚至忽略麻醉風險。
1名40多歲女子日前到台北市中山區某醫美診所施打電波拉皮,「舒眠麻醉」後血氧濃度不穩,送醫搶救不治,引發醫美麻醉相關議題討論。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通過召委、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人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讓心臟外科、移植外科等醫師經過麻醉訓練後可執行麻醉,以解決人力不足問題。
林靜儀今天下午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基於委員提案權,將搜集相關資料後與麻醉醫學會諮詢討論;另外也要提醒民眾一個重要觀念,麻醉屬於侵入行為、有其風險,經與醫事司討論認為「舒眠」這種名詞,會讓民眾忽略麻醉風險。
林靜儀說,後續將要求不可以使用「舒眠」等較軟性、暗示民眾就像睡一覺的字眼,正規手術必須經過麻醉科醫師做術前評估、麻醉風險知情同意,不可以模糊。
至於國內麻醉醫師人力是否不足,林靜儀指出,應該要看是執行哪方面業務,過去比較大問題是集中在急難重症,尤其是缺外科醫師,比較少聽到有外科醫師、卻沒有麻醉醫師麻醉的問題,若是在重大外科手術、急症方面,麻醉科有人力訓練不足問題,會重新檢討。
但醫美這塊若有麻醉需求要不要補足人力,她直言,在醫院設置標準、評鑑等相關規定中,都有麻醉科人數等相關要求,然而例如北市這個案子,據她側面了解,電波拉皮屬於不需要麻醉的治療方式,醫美若有麻醉人力需求,應先討論為何那個業務需要麻醉等,才能評估補足相關麻醉人力。
她重申,應該以急、重、難、必要手術等麻醉科醫師品質跟訓練為優先,這本來就由各專科訓練員額委員會認定,且各醫院設置、評鑑等相關標準中都有規定,之後假設在醫美等非必要醫療業務,有麻醉科醫師需要,當然希望尋求專業麻醉科醫師協助。
此外,林靜儀提到,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侵入性、高技術的醫療行為,必須由整形外科或皮膚科醫師執行,其餘則未有嚴格規範,不少年輕醫師在PGY(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後不走專科訓練,取得醫師執照就直接進入醫美領域令人憂心,儘管醫界對於設立「醫美專科」有共識,但醫美屬於自費醫療,與其他專科不同,管理難度較高,目前只能要求提升品質與監督。(編輯:陳政偉)1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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