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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首簽教師團體協約 鍾東錦見證盼創師生校3贏

2024/11/12 19:40(11/12 21: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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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12日與縣立苑裡高中、照南國中及竹南國小3校簽訂縣內第1份「教師團體協約」,縣長鍾東錦(後排左3)出席見證。(苗栗縣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13年11月12日
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12日與縣立苑裡高中、照南國中及竹南國小3校簽訂縣內第1份「教師團體協約」,縣長鍾東錦(後排左3)出席見證。(苗栗縣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管瑞平傳真 1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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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今天與縣立苑裡高中、照南國中及竹南國小3校簽訂縣內第1份「教師團體協約」,縣長鍾東錦參與見證,樂見教師勞動權益獲重視,盼開創師生校3贏局面。

簽署儀式下午在苗栗縣政府舉行,由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郭彥成、苗栗縣立苑裡高中校長吳俊秀、照南國中校長湯秀琴、竹南國小校長陳韋旭完成協約簽署。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指出,依據團體協約法,學校工會會員逾教師人數1/2,工會就可以與學校協商。這次3所學校透過民主協商機制產生共識,共同討論出具體符合教師需求的協約內容,包括提供教師教學活動、教學評量及學生輔導管教的自主權,以及要求學校提供合格工作環境,明定由校方協助工會代收會員費等事項。

苗栗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指出,工會自今年4月起,與3所學校提起團體協商,經過半年內部研議磋商,雙方同意20條團體協約草案內容並報縣府核備,今天完成簽署跨出歷史性的第一步,縣內教師勞動權益、工作價值獲得重視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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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見證的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老師們作育英才,為教育奉獻、付出青春,非常辛苦,教師工會提出來的意見,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縣府樂於配合和協助,老師們可以透過工會向縣府傳達訊息,讓苗栗的教育往前邁進。

鍾東錦指出,教師團體協約的簽訂象徵開啟勞資雙方誠信協商平台,也代表縣府對於公部門勞資權益的重視,期盼開創教師、學校、學生3贏局面。(編輯:李錫璋)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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