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不力遭監院糾正 北市、竹市:已罰違規補習班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魯鋼駿台北4日電)監委今天指台北市教育局、新竹市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行政怠失,監院通過糾正。北市教育局、竹市教育處均表示,已對業者裁罰、停招並限期改善。
監察委員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透過新聞稿表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105年就知道轄內A補習班疑違規經營幼兒園,不但未停辦,至今已擴大經營達9家兒少學習機構。此外,北市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安親班業務,105年迄今多次稽查不符規定,要求限期改善、處以罰鍰等,北市教育局今年再查發現違規,卻僅罰鍰新台幣30萬元,並命停辦幼兒教保、對補習班業務裁處停辦3個月。
監委表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這2家補習班的管理,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的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
對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出,105年至今皆有針對2家補習班辦理稽查作業,包含112年5月針對第1家補習班共9間機構聯合稽查,113年2月、3月、7月也至2家補習班稽查,累計裁處第1家補習班共新台幣173萬元,第2家補習班共96萬元,另處糾正、限期改善及停止招生等處分。
北市教育局說明,第1家補習班中的1間機構,及第2家補習班已申請歇業及廢止立案,後續若有其他以補習班立案卻違規經營幼兒園或安親班等情事,將持續稽查、蒐證並依各機構的中央管理法令裁處,力求勿枉勿縱,加強管理強度。
此外,監委指出,新竹市C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乙員)疑對3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新竹市政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監委表示,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C補習班稽查5次,業者都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直到本案發生後,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才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新竹市政府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監院通過糾正。
對此,新竹市府教育處表示,接獲民眾檢舉補習班涉違法經營幼兒園後,去年6月12日前往稽查,業者以教師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停課為由拒絕稽查,同月20日再次突擊稽查,發現業者招收學齡前共31名幼童,涉及隱匿幼童。
竹市教育處指出,經相關程序,去年7月即對該補習班祭出「停止招生處分」,並裁罰新台幣10萬元,召開會議協助幼童移轉到其他合法幼兒園,後續也在8月、10月、11月進行多次稽查,確認業者已依規改善。教育處對轄內補習班均有固定稽查,民眾檢舉案件則不定期稽查。(編輯:李錫璋)11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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