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國土計畫依期程 縣市6月底提報功能分區圖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日電)行政院今天邀集各縣市政府代表討論國土計畫推動,行政院晚間表示,國土計畫作業期程,「並未作成展延決議」,目前仍會循法定作業程序;請各地方政府依照期程,原則上於今年6月底前提報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媒體先前報導,國土計畫法原訂明年4月30日上路,但目前只有金門、連江、花蓮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報到內政部,其餘縣市恐難在限期內完成,立委接連提案修法延後2年,行政院4月1日將召開跨部會議,找各縣市首長確認「是否有配合地方政府作業需求將時程展延之必要」。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晚間向媒體表示,今天行政院就國土計畫推動問題邀集各縣市政府代表提供意見,討論內容包括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基準、農一農二的劃分、分區調整機制、分區容許項目、各項子法修正、產業用地規劃、民眾既有使用權益、環境敏感地區圖資更新、申請中用地變更個案如何銜接新法、新舊制權益差異分析、國土保育區規範、原住民部落整體鄉村發展區規劃等議題。
行政院說,相關內容涵蓋廣泛,涉及眾多民眾權益陳情案件,會議主持人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請內政部及各部會詳細研議地方政府所提意見,務必妥善處理,讓國土計畫新舊可以接軌,達成國土永續發展及民眾權益保障的雙贏目標。
林子倫表示,鄭文燦請各地方政府依照期程,原則上於今年6月底前提報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進入內政部第三階段國審會審查,在第二、第三階段都可以進行調整,以符合地方實際需求。
至於國土計畫作業期程調整問題,林子倫說,今天以「完整準備、充分溝通、詳實說明,確保民眾權益」為前提,並未作成展延決議,目前仍會循法定作業程序,於下半年審議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不過,林子倫也說,鄭文燦請內政部蒐集各界意見,持續檢討各項國土計畫工作辦理情形,未來可以提供給立法院作為參考。(編輯:林興盟)1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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