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涉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案 炎亞綸與被害人達和解

2024/3/11 18:47(4/7 09:1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藝人炎亞綸。(中央社檔案照片)
藝人炎亞綸。(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藝人炎亞綸涉嫌拍攝持有少年私密片,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炎亞綸受訪指出,雙方以最大的誠意達成和解,金額不便透露;被害人則表示,希望事情盡快落幕。

被害人去年6月間指控於未成年時期與炎亞綸交往,但遭炎亞綸妨害性自主、偷拍私密片還外流。

士林地檢署查出,炎亞綸於民國106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進而交往,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私密片,並傳給2名網友,檢察官依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炎亞綸。

另外,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被害人聲請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駁回再議,炎亞綸不起訴確定。(編輯:李錫璋)11303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南投某國小校長涉性侵學童 監院通過彈劾送懲戒法院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