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修法提高房租與幼兒學前扣除額 19日拚三讀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8日電)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主持黨團協商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各黨團達成共識,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額度由新台幣12萬元提高為18萬元;草案拚明天院會三讀。
朝野協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時,各黨團也獲致共識,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提高為6歲,扣除額額度由每名子女12萬元提高為第一名子女每年15萬元,第2名以上子女每年22萬5000萬元,並刪除排富條款。
為減輕租屋族負擔,立委、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連署的提案和修正動議累計多達10餘個版本,均主張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但對扣除限額則有不同看法,從提高至17萬元、18萬元、20萬元、24萬元、26萬元、30萬元都有。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月27日審查完竣此案,支持將房屋租金支出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但扣除限額提高至多少等細節仍待協商,全案先送出委員會,保留送院會協商。
游錫堃今天召集黨團協商此案時,各黨團對於修法將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無歧見,但對扣除限額仍有不同看法。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呼籲,要講道理和立法邏輯,競相加碼沒意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提醒大家,如果要處理,必須是以各黨團達成共識的方式於院會三讀通過,因為此案自財委會送出至今,目前還在朝野協商有1個月冷凍期,依規定還不能在院會以「表決」的方式進行處理。
為了拚所得稅法修法能夠趕在這屆立法院完成三讀,不至於法案因屆期不連續而前功盡棄,各黨團達成共識,房屋租金支出將從現行列舉扣除改為特別扣除額,扣除額額度由12萬元提高為18萬元。游錫堃說,各黨團共同提案,圓滿劃下句號。
另外,朝野黨團今天併案協商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時,各黨團也達成共識,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提高為6歲,扣除額額度由每名子女12萬元提高為第一名子女每年15萬元,第2名以上子女每年22萬5000萬元,並刪除排富條款。
為適度減輕育兒家庭的稅務負擔,朝野立委質疑現行幼兒5歲以下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新台幣12萬元,恐不足以降低父母經濟壓力,因此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連署的修法提案多達12個版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1月22日初審此案時,立委支持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提高為6歲,但額度等細節仍待協商,草案先送出委員會,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朝野黨團今天完成協商,預計明天院會完成三讀。(編輯:蘇志宗)1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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