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型社會 學者籲終身學習費用列所得稅扣除額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8日電)黃昆輝基金會今天舉辦「建構學習型社會,提升國家競爭力」焦點座談,學者呼籲所得稅列舉扣除額時,應納入終身學習費用,或發行終身學習券,提高學習的誘因。
黃昆輝基金會董事長黃昆輝表示,世界競爭越來越激烈,從國家、企業到各行各業,都面臨生存與被淘汰的處境,教育改革應聚焦於創造「學習型社會」,讓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有充分發展潛能、取得與時俱進的知識。
受邀主持焦點座談的總統府資政蕭新煌表示,學習型社會須讓每個人從小到大都有學習的動機和意願。他認為供應面和需求面同樣重要,特別是要激勵更多職場、退休人士願意去學習,進而創造出更多的需求。
空中大學前校長陳松柏表示,要把終身學習變成「一種習慣」,政府的角色包括教育宣導,也應透過租稅獎勵,塑造人人願意終身學習的大環境。他建議所得稅法第17條列舉扣除額,除了大學的學費外,也可增列「終身學習費用」。
陳松柏建議,應像勞保、健保帳戶一樣,讓每一個國民都有終身學習帳戶,透過數位化建檔保存,作為升學、就業、轉職、升遷的參考。
高雄師範大學校長王政彥表示,英文有「從子宮到墳墓(from womb to tomb)」的說法,家庭是學習型社會的根本,每個人都要不斷學習,而關鍵是「學習如何學習」,每個人都要懂得運用資源,並透過合作學習來提升效果。
成人及終身教育學會理事長楊國德表示,學習型社會有3個層次,包括第一,需要滿足全民的學習需求;第二,發展終身學習機構,推動學習型組織及城市;第三,營造終身學習文化。
楊國德說,學習型社會就是新型態的理想社會,不能只侷限在早期教育,而要支撐終身的需求。過去的學習機制過於重視個人單打獨鬥,缺乏團隊、組織的整體支援,期盼政府的政策能跟上時代,進而讓國家永續發展。(編輯:李亨山)11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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