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行政院修性平三法 婦團憂防治資源不到位

2023/7/13 19:28(7/13 19:5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3日電)行政院會今天提出性平三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針對性騷擾加重處分,也新增建置人才資料庫等配套防治措施。婦團認為,重懲不一定可抑止性騷行為,也擔憂配套資源不到位。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以及原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權勢性騷擾加重處分,最重可罰新台幣百萬、處3年徒刑,後續也將建置調查及教育訓練人才資料庫等配套措施防治性騷擾。

對於政院提出的加重懲罰,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許多性騷擾行為都是連續性、持續性,重罰是否就能停止這個持續行為,「我們其實滿質疑的」,且以執法來看,當法條授權罰得越重,執法就會越難成立,因為執法者都會顧及比例原則問題。

覃玉蓉認為,防治性騷擾重點仍在後續的配套措施,像是教育訓練人才資料庫跟調查人才資料庫,但這些人才一下要面對台灣上萬家的企業要提供資源、服務,這樣的教育訓練品質內容是否能維持一定水準是個疑問。

覃玉蓉強調,調查人才的培訓很重要,調查委員的敏感度也很關鍵,如果調查委員沒有經驗、敏感度,調查過程中可能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因此人才資料庫建置,如何短時間資源到位,「這是我們比較擔心的」。

不過,覃玉蓉也提到,這次納入雇主是性騷行為人時的外部申訴機制,這是許多人多年來認為的漏洞,肯定這部分修法。

現代婦女基金會與台灣防暴聯盟日前曾提出民間版本草案,除要求設立國家防治行動計畫,也要求讓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都適用性騷法。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認為,這次草案沒有回應到民間期待,像是納入國家防治責任,以及打破性平三法的界線,讓申訴人可以透過性騷擾防治法提出申訴、讓行為人承擔行政責任。

吳姿瑩說,現在草案只看得到開罰以及要求雇主落實,但雇主會不會做、該怎麼做,這都應該是國家負起責任入場輔導並提供資源協助、讓企業可以落實相關法令,「輔導才是重點」。(編輯:張雅淨)112071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